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6月1日,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约谈辖区高层住宅小区物业负责人。约谈会上,大队宣读了《关于吸取近期火灾教训加强电缆井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通报前期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分析了全县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强调各高层住宅小区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切身利益和消防安全角度出发,时刻紧绷消防安全防线。会议就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做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紧盯高层建筑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检查发现的电缆井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分类整改措施。三是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服务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消防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消防设施完整有效,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阻。四是要切实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物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小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小区宣传栏、广播等渠道宣传防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技巧,进一步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下一步,大队将紧盯辖区高层建筑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加大对高层建筑的整治排查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