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第四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洞口法院
2024/1/4 11:2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将以下十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布其相关信息。公布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本院将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相关人员信息。(此处是指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自公告之日起至履行完毕前,禁止本公告所列被执行人实施以被执行人财产支付费用的高消费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发现公告中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及时举报。如发现本公告列举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洞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执行局电话:0739-714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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