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陈小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宁惠军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珊(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宁惠军(左)颁发任命书
会议任命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接受赵菊花辞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决定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宁惠军,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湖南邵阳市隆回县人,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1997年7月,重庆大学光学仪器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9年7月后,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电子科副主任科员;2000年7月后,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管理监察科副主任科员;
2001年2月后,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管理监察科科长;
2004年11月后,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2010年1月后,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科技信息化处处长(其间:2011.01-2011.12挂任揭阳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2年7月后,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2019年1月后,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2021年7月,任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宁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