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发改审社[2022]4号
关于隆回县荷香桥镇中心小学餐饮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荷香桥镇中心学校:
你校呈报的《关于隆回县荷香桥镇中心小学餐饮楼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隆回县荷香桥镇中心小学餐饮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校实施镇中心小学餐饮楼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1-430524-04-01-761191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在原餐饮楼基础上加建三层,建筑面积1758.5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69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性资金。
四、请根据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备案。
五、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请根据隆回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求,另行核准招标办法,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hntzxm.gov.cn/portal/)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投资估算、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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