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加强路面管控,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全力为人民群众出行保驾护航。现将部分现场查处及通过视频巡查发现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驾车。1、时间:10月16日11时50分许地点:新宁县大兴路段驾驶员姓名:李某某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2、时间:10月16日11时50分许地点:新宁县解放路段驾驶员姓名:李某某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3、时间:10月16日15时00分许地点:新宁县大兴路段驾驶员姓名:李某某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4、时间:10月17日16时15分许地点:新宁县大兴路段驾驶员姓名:李某某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5、时间:10月18日11时15分许地点:新宁县大兴路段驾驶员姓名:刘某某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6、时间:10月18日11时18分许地点:新宁县大兴路段驾驶员姓名:漆某某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5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7、时间:10月18日11时20分许地点:新宁县大兴路段驾驶员姓名:王某某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2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8、时间:10月19日11时00分许地点:新宁县大兴路段驾驶员姓名:许某某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结果:罚款20元,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9、时间:10月17日8时23分许地点:新宁县藕塘路段驾驶员姓名:肖某某(县教育局退休人员)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摩托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处罚结果: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肖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经系统查询,肖某某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摩托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通过技术手段通知他本人来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罚,并观看警示教育片1个小时,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县纪委。 以上只是我大队部分现场查处及通过视频巡查发现的违法驾驶员,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定,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