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发改审批〔2023〕32号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回县小沙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的申请书》、《关于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8-430524-04-01-301711。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小沙江镇岩背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产业路6000米,新建排灌渠9000米,新建蓄水池1440立方米,基地整理1500亩。
五、项目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2024年3月-2024年12月底。
八、本项目为以工代赈方式,可不采用招标,但应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九、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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