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隆回县公安局切实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控,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9月6日,隆回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爆破作业案。
9月1日上午,隆回县建中爆破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利用非运输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车辆从公司库房转运2.7公斤乳化炸药、8根雷管至隆回县北山镇新屋村工地实施爆破作业。经查:隆回县建中爆破有限公司在实施爆破作业前,未按规定向隆回县公安局申报爆破作业情况,未按规定运输爆破作业所需的炸药与雷管,非法获利4600元。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对隆回县建中爆破有限公司罚款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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