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全力打击本地涉诈人员,切实净化社会风气,洞口县公安局强化警种捆绑作战,对本地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专班研判线索、核查落地。
高沙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涉“两卡”人员
6月5日,高沙派出所在对辖区涉“两卡”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辖区居民毛某倩(女)名下的电话卡涉嫌电信诈骗。在派出所民辅警的耐心劝导下, 6月9日上午,毛某倩主动来到高沙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违法行为人毛某倩曾将其名下的电话卡出借给一名叫杨某银的男子,杨某银将该电话卡用于拨打诈骗电话,致使受害人被诈骗9万余元。目前,违法行为人毛某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黄桥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涉“两卡”人员
6月7日,根据线索,黄桥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涉“两卡”人员肖某(男)。经查,肖某在广西南宁务工期间,为牟取利益,将其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肖某从中非法获利2000余元。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肖某如实交代了其出借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行为人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黄泥江派出所:行政处罚两名涉“两卡”人员
6月10日,黄泥江派出所对辖区两名涉“两卡”人员严某(男)、宁某(男)依法进行查处。
2023年5月份,严某在游戏里认识了网友高某,高某向严某借支付宝收款码收钱,并承诺会支付报酬。在金钱的诱惑下,严某与高某线下会面,将其电话卡、支付宝收款码、农业银行和东莞银行的银行卡均提供给高某转帐、收款,致使多名受害人钱财受损,严某从中非法获利3000余元。
2023年6月1日,宁某将其使用的电话卡(登记在其母亲王某艳名下的副卡)提供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从中非法获利。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严某、宁某均对其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严某、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
供稿:高沙派出所I蒋景芬、黄桥派出所I付昭群、黄泥江派出所I尹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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