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31日,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以来,隆回县公安局快速反应,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全力保障通告的顺利实行,推动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2021年8月8日9时许,我局110接到报警称:我县九龙广场步步升超市门口,有顾客不愿出示健康码,强行进入超市购物,接警后,我局立即指令桃花坪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查, 2021年8月5日20时许,乔某平步行至九龙广场步步升超市门口,准备进入超市时,超市保安马某某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要求,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乔某平不但不肯出示,还用手推了保安的肩膀一把,强行进入超市购物。
2021年8月8日8时许,乔某平又到该超市门口,准备购物,正在门口值守的我县商务局的防疫工作人员杨某某、范某某、超市保安马某,要求乔某平按照防疫要求,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并测量体温,乔某平不肯出示,强行往超市里面冲。范某某见状,就用手拦住乔某平,乔某平强行推开范某某的手,并拉扯工作人员,又想强行往超市里面冲,周围群众见状,赶紧拨打110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乔某平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并动手推搡拉扯防疫工作人员,违法情节严重,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隆回县公安局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