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隆回100MW/200MWh储能示范电站工程项目(增减挂钩)的征地公告湖南邵阳隆回100MW/200MWh储能示范电站工程项目(增减挂钩)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南邵阳隆回100MW/200MWh储能示范电站工程项目(增减挂钩)已于 2022年11月18?日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 2022)政国土挂字第410号,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湖南邵阳隆回100MW/200MWh储能示范电站工程项目(增减挂钩)被征地所有权单位为隆回县三阁司镇资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位置所在图幅为:隆回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G49 G 022048(图斑号为:264、278、284、784)。被征收土地的总面积为2.2767公顷,其中:耕地:0.0135公顷、林地2.2620公顷、其它农用地:0.0012公顷。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21〕11号)文件制定《湖南邵阳隆回100MW/200MWh储能示范电站工程项目(增减挂钩)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该公告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居委会合理分配,村民承包地由被征地居委会统一调整; 社会保险安置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4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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