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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关于精准有序恢复与县外流通秩序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国内疫情仍然点多、面广、频发的严峻复杂形势,在有效防止疫情输入的基础上,现就有序恢复我县与县外流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入隆
倡导非必要不入(返)隆。确需入(返)隆的,严格落实“入隆先报、入隆即查、入隆即检、入隆即管”要求,分类分地落实管控措施。
1.严格入隆提前报备。司乘人员应提前1天在入湘报备程序中报备;未报备的,在查验现场扫“健康服务站二维码”补报。
2.严格落地查验检测。在入隆各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对所有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报备情况,测体温。
3.分类分区落实管控。对从省内低风险区入(返)隆的,查验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实报备情况后,予以放行;对跨省低风险区入(返)隆的,还需“落地检”,才可放行。
对红码人员和从高风险区或有疫情社区传播地区的入(返)隆人员,引导至临时留观区分类处理。由流调组开展流调,属密接者集中隔离。须居家隔离的人员由目的地乡镇(街道)核查是否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实施闭环转运至其居所,实施居家隔离;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他人员落实三天两检(即落地检+第三天核酸检测),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加强货运车辆管理
所有入(返)隆货车司乘人员应提前1天通过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 未报备的,在查验现场扫“健康服务站二维码”补报。同时,县内收(发)货单位应提前1天填写《收(发)货承诺书》,到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通运输组(设县交通运输局一楼)备案或办理《湖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1.从低风险区入隆的,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报备情况,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由收(发)货单位和收(发)货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监督货车司乘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红码和高风险区或从有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区入隆的,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报备情况,实行“落地检”,贴封条闭环管理。收(发)货单位和收(发)货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全程监管到位。
三、加强中转人员服务。从高速公路或高铁中转至周边县(市)的人员,由转运组转运至留观区,由流调组分类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微信群、商会群等方式,对入(返)隆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点对点宣传。广大居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入(返)隆主动报备。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员,主动向在外经商务工的亲朋好友宣传好当前的政策要求。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8时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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