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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关于举行洞口县知识产权教育竞赛的通知

洞口教育网 2023/4/23 10:40:20
各成员单位、洞口县科学技术协会: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事关我国未来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为加强我县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到来,经协调领导小组同意,特举行知识产权教育竞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
洞口县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
二、协办单位
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洞口县教育局、洞口县科学技术协会
三、承办单位
洞口县花古街道中心学校(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洞口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洞口县教学研究室
四、活动意义
加强洞口县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开拓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及团队意识,丰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开展一场竞赛,教育一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模式,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五、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优秀教学案例评比
1.参赛对象:洞口县中小学教师
2.教学内容:推荐《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读本》(知识产权出版社)为教学内容,也可自行编写知识产权相关的教学内容。从中任选一课时进行教学设计与PPT设计。
3.案例提交时间:2023年4月23日24点前。
4.案例提交方式:案例内容必须包括教学设计与配套PPT两部分。将案例命名为“案例名+作者+单位”,以中心校为单位,将“登记表(附件1)+案例内容”发送到邮箱375195702@qq.com,本比赛不限报名人数。联系人:王锋,联系电话:18975980909。
(二)知识产权教学比赛
1.参赛对象:洞口县中小学教师
2.教学内容:知识产权教学教材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读本》。
3.比赛方式:现场上课对象为初中班级,上课时间为40分钟;比赛顺序和具体授课课程由抽签确定。
4.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24点前。
5.上课时间:暂定为4月底与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方式:将参赛教师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375195702@qq.com,每中心校限报1人。联系人:王锋,联系电话:18975980909。
(三)中小学生科技小制作竞赛
1.参赛对象:七、八、九年级学生,每个作品应以1-2名学生为主要创作者,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可作为指导老师,家长可协助。
2.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应用科学原理,根据已有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际能力,对日常学习、生活、工作和劳动中,使用不方便、不称心的用品和工具,加以改进、改革或创新;或是利用身边普通的材料、物品、废品或新材料、新产品加工制作成有新价值的实物(也可以是能说明原理的实物模型)。作品主要体现创作者的动手能力、想像力和创造性。
(1)创新性。作品的立意要新颖,为原创或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创新和改进物。
(2)科学性。作品的构思、设计、制作和成果符合科学原理,材料上更节省、性能上更优越、使用上更方便、副作用更少,充分利用新方法、新技术的创作作品。
(3)实用性。作品的目的是解决某一实际问领,在应用上更方便,贴近生活与生产实践。作品可以利用废旧物品、材料制作,应充分体现节约思想和环境保护意识。
3.作品提交时间:2023年5月8日24时前。
4.作品提交方式:每中心校限报3件作品,以中心校为单位,将作品登记表汇总后发送到邮箱85201981@qq.com,作品实物提交给欧阳宜祥,联系电话:13647393168。
(四)标志(LOGO)设计大赛
1.参赛对象:洞口县中小学生
2.设计主题:洞口人文、洞口景观、洞口特产、洞口品牌和我的学校、家庭等身边的人、物、事等相关内容。
3.设计要求:体现特色、方便识别、简洁大方、富有美感、色彩搭配合理、有较强的视觉感官效果。设计可以是图形或文字,也可以是图形和文字的组合。
4.设计解读:应征作品必须附设计解读(不低于300字),可在灵感来源、作品构思、构图要素、寓意、故事中选择一点或多点进行详细说明。标志的解读与标志在评分中有同等比重,要求语言准确、简洁、富有表现力,最好富有文采。
5.作品提交方式:每中心校限报3份作品。作品内容包含图形电子稿和设计解读。图形电子稿(可为电脑设计图绘图,也可为手绘图拍照或扫描),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设计解读须另成文档。提交内容为“图形电子稿+设计解读+参赛报名表”的压缩包,文件名称为“作品名+作者+学校名”,以中心校为单位发送到邮箱:85201981@qq.com。联系人:欧阳宜祥,联系电话:13647393168。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教学案例、创新作品、标志设计)要求原创,不得盗用、冒用他人知识成果,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对参赛者和参赛单位提出批评。
(二)每项竞赛分别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为每位获奖者和指导老师(仅限1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竞赛评比细则、评委选取、设奖比例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四)鼓励各单位开展与本活动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如创新作品赛)及其他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如知识产权主题黑板报)。鼓励各单位运用各种媒体(含自媒体)宣传、纪录、参与本次活动,营造知识产权宣传氛围。对活动组织成效明显、宣传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另行颁发组织奖、宣传奖等证书。

洞口县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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