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发力组织警力开展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人员依法进行教育劝导或警告处罚,通过严管严查,切实筑牢交通安全防线,让广大群众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
经过前一阶段的宣传劝导和整治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已经深入大部分群众心中,整治效果较为明显。但从近期整治行动中发现,仍有部分市民存在侥幸心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有的人自认为不会出事,没有戴头盔的必要;有的人觉得戴头盔闷热,就不戴头盔;还有的人把头盔放在车筐、后备箱里,看见交警才临时戴上头盔,交警不在的时候就不戴,使头盔的安全防护作用大打折扣。针对部分骑乘人员对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骑行时存在的种 种交通陋习,大队坚持劝导整治不放松,加强重点时间段、重点路口、路段实行重点打击,突出出行高峰的定点整治力度,做到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先教育、再处罚,形成拉网式、无死角的整治强度。同时,执勤人员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耐心向骑乘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并以案说法,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骑乘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当日,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21起,现场教育100余人,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戴帽工程”整治,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永远都是进行时。隆回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头盔是个宝,出行佩戴好!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请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认真戴好安全头盔。无规矩不成方圆,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根本。规范骑车,安全出行,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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