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生态三湘2023”专项打击行动,对非法占用农地(林地)和非法采矿犯罪“零容忍”,坚决露头就打。8月16日,该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地(林地)和非法采矿案,犯罪嫌疑人湖南某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何某明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湖南某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在新宁县安山乡永兴村九组潘家塘占用农用地(林地)范围面积为1.3159公顷(19.74亩),其中准予使用林地面积为0.1509公顷林地范围,实际使用0.1203公顷(1.8亩),该公司在修建过程中非法采石并占用、毁坏林地面积为1.1956公顷(17.94亩)。经湖南省物勘院司法鉴定何某明非法开采矿石资源量为20927吨,每吨售价为 13元/吨,总价值为272051元。
经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对何某明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和非法采矿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和第三百四十三条依法对何某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