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县两违办、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城街道办等单位联合对位于县城东大街的两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据了解,姚某和吴某分别于2010年和2020年在没有取得任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在东大街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物。
县两违办在得知情况后,曾多次派工作人员上门与姚某和吴某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宣讲相关政策,耐心的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姚某和吴某于今年6月底前自行拆除,但两人不予理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对两处违法建筑作出拆除处理。
拆除过程中,工作人员文明执法,向违建户再次解释了相关法规、政策,并对沿途交通秩序进行疏导,确保了违法建筑物顺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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