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出台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洞口的学习起来
洞口融媒
2020/7/25 9:57:10
湖南省纪委出台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
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热衷传播网络谣言,网上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必须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省纪委监委就规范我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制定“十条戒律”。一、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定的信息;二、不准制造、传播谣言特别是政治、人事谣言,杜撰、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三、不准泄露、扩散应当保密的内容或者其他尚未公开的事项;五、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六、不准利用网络红包、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七、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捏造事实、编织谎言,对他人进行诽谤、诬告和人身攻击;九、不准擅自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宁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