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回县新增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5号)、《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6号)及《邵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受理评估办法》(邵医中心发〔2020〕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申请受理、现场查验、综合评估等程序,拟确定隆回城中雅贝康口腔门诊部等4家门诊医疗机构为我县职工医保协议定点门诊医疗机构(限个人账户);拟确定湖南老百姓怀仁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隆回桂花城店等16家药店为我县职工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 月8日至2024年 5月14 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下述医药机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违规情况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情况。
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举报电话:0739-8959002。
一、隆回县职工医保定点协议门诊医疗机构(限个人账户):
二、隆回县职工医保定点协议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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