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卡涉诈不悔改,顶风作案进班房
9月18日凌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刘某辉(男,现年29岁,隆回县高平镇人)在益阳市某小区的租房内被隆回县公安局反电诈专班和高坪派出所的民警抓获归案。
今年8月下旬,隆回县公安局反电诈专班接到公安部推送的刘某辉的银行卡涉嫌电诈的线索后,立即下发给高平派出所进行核查。高平派出所的民辅警通过调查,与刘某辉取得联系,规劝其回家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但刘某辉对于民辅警的规劝,不但不主动回来说明情况,反而在公安机关深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之时,分别于9月9日、11日、13日连续三次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针对此情况,9月17日,隆回县公安局指派在反电诈专班工作的高坪派出所教导员陈腊春,带领刑侦大队和高坪派出所的民警前往益阳市找刘某辉做劝投工作,并动员其家属规劝其主动回隆回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但刘某辉却与民警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不但不与民警见面,反而将民警的手机号码设置阻拦,给驻村辅警提供虚假的微信位置。为将刘某辉抓捕归案,办案民警立即与益阳警方取得联系,在益阳警方和隆回县公安局反电诈专班的技术支撑下,确定了刘某辉的真实租住地点。刘某辉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一直在外到处游荡,自认聪明的刘某辉直到9月18日凌晨才返回其租房,却被早已守株待兔的民警抓了个正着。
经审讯,刘某辉对其多次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从事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辉已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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