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南屏钢便桥救人事迹在经过珠海市见义勇为网站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后,曾维龙、邹立彬于今日被珠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在这次勇救落水者事件中,曾维龙奋不顾身救人且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表现特别突出,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奖励十万元,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九第(一)项,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一百万元。邹立彬积极救人且表现突出,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奖励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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