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5号)、《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6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31 号)、《隆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慢特病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隆医保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受理、现场查验、综合评估等程序,拟确定辰河大众医药有限公司等42家零售药店为我县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服务定点药店、拟确定同和堂诊所等3家诊所为我县职工医保定点协议门诊医疗机构、拟确定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隆回辰河世家店等7家零售药店为我县职工医保定点协议零售药店(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 月 6 日至2023年5月12 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医药机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违规情况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情况。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举报电话:0739-895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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