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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法院:六旬老妇烧秸秆,引发山火被判刑

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3/2/11 10:30:08
近日,湖南隆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宁某珍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宁某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忏悔,并表示服判息诉。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20日,被告人宁某珍在自家农田焚烧秸秆做肥料时,未在现场等候玉米秆燃烧完便离开而引发山火,等其再返回地里时,火势已难以控制,其扑救未果。在政府的组织下,经过三天两晚才将山火扑灭,失火林地面积达155.2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珍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其没有犯罪前科,失火后积极扑救,到案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认定为情节较轻,并对其从轻处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022年下半年,受持续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影响,湖南森林火灾多发频发散发,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县、镇、村和驻村单位都将森林防火宣传和普法宣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各类防火宣传视频、普法新闻和入户走访等深入人心。即便如此,总有一些人心怀侥幸,错误地认为政府小题大做,进而以身试法,酿成大错,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给青山绿水抹上了一块黑。
清明节即将来临,谨以此案提醒广大群众:树立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规范祭祖,防止悲剧重现。(来源:隆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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