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却不过户,转手再将房屋卖出赚差价,这是房产投资人为了逃避房产税收,低买高卖房屋赚取差价的常见赚钱方式。然而大足某房产投资人却遇见了一个不厚道的卖家,一套房企图收两次钱。日前,大足警方通报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盗窃案。
据了解,今年5月,重庆大足某房产投资人的宋某得知四川安岳县袁某在大足金科有一套住房需要出售,因房屋户型方正,且售价较为便宜,宋某便从袁某手中以43万元将其房屋买下。
大足区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民警舒鑫说:“宋某在袁某手中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但双方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协议)待宋某将房屋售卖后,袁某再配合完成过户,随后宋某花钱装修后在8月份将房屋转卖给了他人。”
当时宋某转手以57万的价格卖给了易某,随后又联系易某与袁某办理的房屋过户手续。因易某购买方式为按揭贷款,双方在完成房产过户时,在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将直接打入房产证持有人袁某的银行卡中,于是宋某便与袁某商议,由袁某办理一张银行卡,银行卡由宋某持有。
8月20日,银行贷款批下后,宋某拿着银行卡去取钱,却发现卡里一分钱也没有。
大足区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民警舒鑫说道:“这32万房屋按揭贷款,按规定需存入房产证持有人银行卡中,但实际上宋某已经全款支付给了袁某房款,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虽然这笔房款打到了袁某的银行卡上,但实际上这张银行卡是给宋某使用的,这笔钱并不属于袁某。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32万房屋房款,经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已有袁某的家属退还给受害人宋某。
民警提醒,当前许多房产中介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这样先买后卖,房子却不过户的方式存在巨大风险,幸好该案双方签订了相关买卖合同,并出具了相应的买卖收据,一旦相关证据缺失,房产中介将面临巨大亏损。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宁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