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方式、渠道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事实和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二、举报并查获存在吸贩毒行为的KTV、酒吧、休闲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城郊、乡村、居民楼等地内设的“地下嗨吧”,每案奖励2000元;在以上场所、窝点查获5人以上聚众吸毒的每案奖励10000元。三、举报毒品犯罪的,按缴获海洛因或冰毒数量折算进行奖励:四、举报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根据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每千克最高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6万元。 五、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查获罂粟1000株以下的,奖励1000元;查获罂粟1000株以上的,奖励3000元。六、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查获1个奖励5万元。七、根据举报,每抓获1名在逃涉毒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000元;抓获1名境外在逃涉毒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万元;抓获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悬赏通缉的在逃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兑现奖励由受理、立案的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民以各种方式、渠道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事实、提供案件线索。对举报揭发犯罪窝点、现场抓获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嫌疑人,经过公安机关核实的,将给予现金奖励。一、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一个电信网络犯罪团伙,抓获10名及以上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8万元人民币。二、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一个电信网络犯罪窝点,抓获3名及以上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三、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一个电信网络犯罪窝点,抓获2名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四、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1名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五、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1名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网上逃犯,经查证属实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六、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5千元人民币。七、凡提供重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线索,经公安部认可,市局将另行重奖。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将在抓获窝点犯罪嫌疑人后3日内进行核实,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给付相应的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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