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
洞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2/15 11:01:32
根据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对核酸检测的相关要求,为更精准判定新冠阳性感染者,结合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对我县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混采, 不得与院外其他人员混采;医疗机构外的其他重点人群凭《洞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重点人群免费采样证明》到指定采样点混采、免费。四、重点人员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详见附件);阳性患者,在确诊后第6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免费、单采;密接人员从判定之日起第5天进行核酸检测,免费、单采。五、为确保核酸检测结果按时保质完成,各采样点核酸采样时间以各采样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宁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