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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公安破获多起“拉车门”盗窃案

洞口公安 2023/3/6 11:24:21

2月下旬,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相继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车内财物被盗。接警后,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车门、车窗完好无损,也没有损坏痕迹。接连发生的几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引起了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经请示局领导,成立由高沙派出所和刑侦大队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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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案组侦查发现:自2023年2月份以来,洞口县城、醪田镇等地也相继发生了盗窃车内财物案,且作案手段雷同,为打击盗窃分子的嚣张气焰,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专案组成员加快办案进度,经调查走访和线索研判分析,两名可疑男子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在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后。2月28日,专案组快速出击,将嫌疑人张某和唐某进成功抓获。经讯问,张某(男,31岁,大屋瑶族乡人)和唐某进(男,27岁,大屋瑶族乡人)如实交代了自2022年12月份以来,先后在洞口县、隆回县、洪江市等地盗窃车内财物10余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张某和唐某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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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停放要选择在正规的停车场或交通部门指定的有人看管的停车点,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

2.离车后,应将车内贵重物品诸如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3.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这是确保安全的首要条件,切不可麻痹大意,或者抱有侥幸心理,有条件的还应启动自动报警装置。

4.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报料:刑侦大队I吴秉昊、高沙派出所I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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