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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生等3人被隆回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隆回公安 2022/6/15 11:28:37
周某生等3人被隆回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近年来,隆回县公安局以政企微信为载体,推行“指尖警务”,开展“加公安微信,交警察朋友”活动。半年来,全县近50余万居民纷纷添加公安民辅警为微信好友,点对点开展反诈宣传、回应涉诈咨询,警民互动连心,反诈效果明显。通过企业微信回复居民咨询,隆回县公安局南岳庙派出所抓获三名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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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岳庙派出所辅警廖佳在企业微信上收到居民周某生咨询办理银行卡如何开具无涉诈证明的消息,廖佳进行答复后,提醒周某生不得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心虚的周某生于是假设其他借了银行卡给他人使用询问会有什么后果,廖佳明确告知对方:此举涉及违法犯罪、会留下案底,并且会被限制办理银行业务。凭借丰富的反诈经验,廖佳敏锐地感觉到这个周某生有问题,遂向所长罗晓阳汇报。南岳庙派出所经过仔细研判,循线侦查,一个以出借银行卡获利的涉诈犯罪团伙浮出水面。经周密部署,组织警力前往邵阳市区抓捕陈某及其朋友,6月9日,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蹲守,陈某及其朋友陈某涵被抓获归案。


现查明:陈某涵和陈某是在邵阳市一家鱼苗场打工时相识,后陈某来到邵阳市一家民营大学读书。陈某涵在玩游戏时在网上认识了一名朋友,这名朋友提出让陈某涵提供银行卡就可以获得可观的好处费,陈某涵在2021年就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被公安机关处理,此时自然知道对方要拿自己的银行卡去用于网络犯罪,受利益驱使,陈某涵还是决定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对方以获取好处。



为了多赚钱,陈某涵联系陈某要求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用于收钱,可以获取好处费,并要求陈某找其他人提供银行卡,于是陈某又联系了自己的同学周某生。

陈某和周某生在银行开卡时都签订了反诈协议,学校也有反电信诈骗宣传,在明知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陈某涵用于给电信诈骗资金转账洗钱。周某生获利1800元;陈某获利800余元;陈某涵获利1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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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周某生(隆回县南岳庙镇人)、陈某(邵阳市大祥区人)和陈某涵(邵阳市北塔区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2021年以来,隆回县公安局为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不断创新反诈宣传新方式,特别是启用隆回公安企业微信政务版,全局1300余名民警、职工、辅警全部使用企业微信账户添加居民为微信好友,力争让全县每家每户都拥有一位“警察好友”。“警察好友”们通过该渠道,点对点开展反诈宣传、回应涉诈咨询,将官方发布的典型案例、打诈战况、识诈常识、反诈技能等相关视频、信息,发送给居民朋友,并做讲解,取得良好效果。(来源:隆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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