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批准,因为抗疫,隆回这些个人和集体拟被省委、省人民政府名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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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10:24:45
经党中央批准,省委决定,以省委、省人民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和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市州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
确定欧璟等950人为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3人)、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00个集体为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冯雁等120人为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1人)、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党委等90个集体为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马英浩 (回族):隆回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张艳霞 (女):邵阳市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双井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清华:隆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记、主任,主治医师
陈琳琳(女,回族):隆回县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护士
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隆回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隆回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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