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派出所
大火中救出残疾女子
11月17日上午,毓兰镇大坨村“一村一辅警”刘红在村里开展工作时,发现一民房失火,立即联系村组干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救火过程中,刘红看到一名女子躺在房屋的草垛中,身体残疾不能行走,于是立即将其救出,经询问得知该女子是竹市镇人,年前嫁到大坨村,平时丈夫外出务工,留下女子一个人在家生活。凤凰派出所所长刘辉华联系上女子的家人,交付给其父亲妥善处置。大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更大财产损失。
村民摆摊起冲突警民合力调处
11月17日上午,毓兰镇村民胡某红与胡某莲因街头摆摊纠纷发生口角后产生肢体冲突。凤凰派出所民警辅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疏散围观人群,恢复交通秩序,并将当事人双方喊到毓兰村委会进行调解。“一村一辅警”曾嵘积极协助凤凰派出所民警和村委会干部开展工作,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进行规劝,让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胡某红与胡某莲都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该一时冲动发生打斗,双方自愿和解,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调处一起夫妻矛盾
11月16日上午,一女子电话报警称被丈夫殴打,请求公安部门处理。凤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辅警赶到报警人家里,女子的公公婆婆当着公安人员的面一个劲地夸儿媳妇聪明能干,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责怪儿子不争气打老婆。处警民辅警找到女子的丈夫,了解事情原因后,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训诫,指出其打老婆是违法行为,劝其珍惜夫妻感情。女子的丈夫认识到自已的错误,当场向妻子赔理道歉,表示以后再也不会欺负老婆。民警离开时,女子直说“公安人员服务意识强,有正义感,敢担当”.女子的公公婆婆激动地说:“感谢人民警察,挽救了我儿子儿媳的婚姻,也挽救了我们这个幸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