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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邵阳双清、大祥、北塔、新邵,发现6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双清区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0/22 15:25:46

感染者1:唐某某,男,70岁,居住在双清区石桥街道屏丰安置小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喻某某,男,34岁,居住在双清区桥头街道办事处人民巷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该2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我区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唐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3日

10:00—17:30到邵阳县游玩;

17:30—18:50乘坐私家车返回邵阳市家中后未外出。

10月14日

白天在家未外出;

18:30—19:30在屏丰安置小区散步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5日

07:13乘坐私家车前往邵阳县塘渡口镇;

17:30—18:50从邵阳县乘坐私家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16日

09:00—10:00在小区旁菜地;

10:00—15:30在家中;

15:30—20:00在屏丰安置小区内活动;

20:00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7日

07:00—09:00在小区内散步;

09:00—10:00在小区旁菜地,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4:00—15:30到液压件厂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8日

09:00闭环转运集中管控。

喻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11:17—12:59前往江北张三回民餐馆与邵阳县阳性人员王某某等一同就餐;

12:59—19:10步行到江北广场附近的星瑞公司后未外出;

19:10—20:21在江北“食在有味”饭店与邵阳县阳性人员王某某等人一同就餐;

20:21—20:44乘坐朋友电动车到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面的概念堂造型理发店理发;

20:44从理发店出发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6日

06:30从家中出发步行去星瑞养生馆上班;

10:10左右从养生馆出发,在合旺公司大市场旁零食优选购物后回家;

16:35从家中前往湖南兰芳广告传媒公司打印资料;

17:00左右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7日

6:30从家中出发步行去养生馆上班;

9:00从养生馆返回家中;

12:40—14:00到人民巷核酸采样点排队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8日

08:13在双清区昭陵西路73号回民粉面店购买早餐后回家;

12:40—14:10在人民巷核酸采样点排队采样;

14:12在昭东菜篮子超市买烟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20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3:30闭环转运集中管控。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双清区疾控中心(电话:0739-5236874)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双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双清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双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感染者1:曾某某,男,39岁,家住大祥区学院路街道荷园御景小区,10月15日从邵阳县塘渡口自驾抵达大祥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刘某,男,39岁,家住大祥区遥临巷富顺大厦,10月15日从邵阳县塘渡口自驾抵达大祥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曾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20:24自驾车从邵阳县返回大祥区荷园御景小区家中。
10月16日
11:26从家中出发到华夏星园对面果大叔水果店、红星社区农贸市场小李土鸡土鸭专卖店购物后返回家中。
14:56在圣地亚哥小区门口做短时间停留。
15:10-15:50开车在新城大道练车。
15:50-17:17自驾车至宝电馨城,步行到脑科医院核酸检测,后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17日
08:50-11:20自驾车至邵州路星期六家具店附近,步行至采样点采样,后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20:2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经初步流调,刘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19:00从邵阳县自驾车返回邵阳家中。
20:20—23:20在大祥区遥临巷超市购物、李某某家玩,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6日
08:46左右下楼,步行到邵阳市中心医院核酸检测,后步行回家。
10:24—14:36在夜古兰酒庄。
21:57—01:09在南站头牌烧烤店吃夜宵。
10月17日
10:00出门,在江北九江社区洗车,后自驾车回家。
15:36—15:49在红旗路回民粉店吃粉,后开车回家未再外出。
10月18日
09:50出门步行到大祥坪体育馆核酸检测,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0月19日
03: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大祥区疾控中心(0739—550110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大祥区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描“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大祥区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大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感染者:刘某某,男,32岁,10月2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救治。目前,北塔区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刘某某10月13日至19日每天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8:00-8:30左右骑电动车从状元洲街道江岸景苑到江北资园农贸市场38栋申通快递驿站,后在快递驿站后面早餐店买早餐;

8:40-9:00左右自驾私家货车前往大祥区双江口圆通快递公司拖快递包裹,10:30-11:00左右返回;

 11:00—12:00左右自驾私家货车前往双清区新华路五里牌申通快递公司拖快递包裹;

12:00—13:00左右自驾私家货车返回资园农贸市场申通快递店,再分别送6个驿站,分别是:资园农贸市场8栋驿站、资园14栋快递驿站、状元府邸驿站、状元4栋驿站、状元22栋驿站、雪峰桥驿站;

13:00-13:30左右自驾私家货车返回资园农贸市场申通快递驿站;

13:30—14:30左右在驿站中餐;

14:30—15:00左右自驾私家货车前往大祥区双江口圆通快递公司拖快递包裹,随后返回;

15:00-15:30左右自驾车私家货车前往双清区新华路五里牌申通快递公司拖快递包裹,再分别送2个驿站(资园农贸市场8栋、状元府邸驿站),随后在店休息;

18:00左右自驾车前往双清区新华路五里牌申通快递公司发快递。

 期间增加的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

06:30左右骑电动车到江北资园农贸市场申通快递驿站;

14:37-15:08到江北地王大厦佳惠超市买菜;

20:00—21:00骑车至哥哥刘某家(江北智佳花苑);

 21:00返回并住宿在资园农贸市场申通驿站后未外出。

10月19日

 14:30左右步行至驿站附近肖医生诊所(在诊所外测量体温,未进入诊所内);

15:00自驾私家车前往邵阳学院附属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3:35自驾私家车返回资园农贸市场申通快递驿站,在店内居住,并未外出。

10月20日 

04:00接到医院电话后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北塔区疾控中心(电话:0739—527512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北塔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北塔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北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感染者:刘某某,女,22岁,邵阳县人,10月18日20:1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20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4日
17:30从外地乘湘EX1170到达沪昆高铁邵阳北站;
17:44-18:00与朋友艾某某自驾湘KF7S99去新邵县坪上镇岱水桥心连心超市接人;
18:00-18:40三人同车返回坪上镇同心村4组艾某某家中;
18:40-20:35和朋友艾某某自驾去外市和同事晚餐,随后返回艾某某家中未外出。
10月15日
14:00-16:00应邀到艾某某同事家做客;
16:00-18:30自驾去坪上镇岱东村兴祥休闲垂钓钓鱼,随后返回艾某某家中;


19:30-19:40在同心村活动中心附近散步,随后返回艾某某家中未外出。
10月16日
15:11到新邵县坪上镇岱水桥朝阳轮胎店洗车;
16:00-16:24与艾某某自驾车去坪上镇清水村,在坪上镇好又多超市、利利超市短暂停留;
16:24-16:35到达坪上镇清水村,在雷公洞旁网红桥游玩;
16:35-16:45在清水村百岁广场散步,随后返回艾某某家中;
18:30-20:30和艾某某自驾车前往岱水桥学校;
20:30-21:30和艾某某到坪上镇张家冲旺角烧烤店夜宵,随后返回艾某某家中未外出。
10月17日
17:00—17:20和艾某某一起沿岱水桥至东风桥马路散步,其余时间在艾某某家中未外出。
10月18日
00:00-20:10在艾某某家中未外出。
20:1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2001、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县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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