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有关用电企业:
为保障全县电网平稳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落实省委省政府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要求,加大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错峰用电执行力度,全面保障民生用电不受影响,现就进一步强化有序用电执行通知如下。
一、成立有序用电领导小组
组长:贺永亮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袁愈绍(常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本君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廖志坚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维湘县发改局局长
廖志富县科工信局局长
范志海县财政局局长
邱加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觉民县城管局局长
张晗县文旅广体局局长
邱武隆县委网信办主任
岳涛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科工信局,廖志富任办公室主任。刘运国、赵瑞龙、郑志恒、罗恩情、谢小明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有序用电时段
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要求,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关键公共设施(学校、医院等)和重点企业用电。有序用电时间段为每日10:30-12:00、16:30-20:30,执行时间段截至2021年2月18日,有序用电时间根据气温和电力负荷情况进行调整时,将另行通知。
三、职责分工
1.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办公环境室内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不得使用电取暖器等高耗能设备,周末关闭办公室动力用电。
2.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负责组织推进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错峰用电的整体工作,组织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县电力负荷统筹,根据电力供需情况灵活调整有序用电范围,组织县直部门制定工作要求和实施细则。
3.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企业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错峰用电宣传,督促指导园区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关闭中央空调、厂区亮化、电锅炉等高耗能设备,在每日10:30-12:00、16:30-20:30时间段错峰。
4.县城管局负责全县公用照明、亮化工程、景观照明、商业大屏广告进行清理,在晚高峰一律关停。县城区、乡镇街道路灯关闭一半。督促全县除公益性场所外,所有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宾馆酒店、娱乐休闲场所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5.县文旅广体局负责利用村村响对电力用户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错峰用电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节能意识,督促A级景区节约用电。
6.县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密切监控企业有序用电引发的网络舆情,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7.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负荷监控和预测,及时报告最新负荷和预测情况,合理调整电网运行方式。
8.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密切关注有序用电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时引导社会舆论,有关舆情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9.各用电企业要服从有序用电安排,统筹安排好生产计划,错峰避峰生产,不得以生产、经济效益等原因拒绝执行有序用电。各企业要在有序用电时段主动压限企业非生产性质负荷和辅助性生产负荷用电,包括中央空调、厂区亮化、电锅炉等。
10.各县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有序用电工作,加强调度指挥,引导居民和企业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错峰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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