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宁县公安局全局保持严打、严防、严管、严控态势,全警参战、全力以赴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为建设平安新宁贡献公安力量。
近日
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破获系列盗窃案,成功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为群众挽回损失20000余元。
7月7日21时许,正在带队例行巡逻的金石派出所副所长张之锐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金石镇老广场篮球场发生一起手机被窃案件,需要立即处置。接到指令后,张之锐带领民辅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两名男子神色慌张,欲离开现场。
这一情况立即引起张之锐的注意,立即上前盘查,通过现场盘查确定该案件为此二人所为。
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后,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两名男子为一盗窃团伙成员,该团伙与派出所近期正在侦办的多起手机、手机卡盗窃案件有关。
负责该系列案件侦破的副所长易炫宇立即以此为契机,通过对线索的缜密侦查,最终确定了其余团伙成员信息及活动范围,于7月7日23时许将剩余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嫌疑人陈某、王某飞、田某浩、许某辉互为好友,因无固定工作,无经济来源,在境外诈骗团伙的诱惑下,萌发了盗窃手机卡并贩卖给境外诈骗团伙以谋取高额回报的念头。
自2023年6月底以来,陈某伙同王某飞、田某浩、许某辉在金石镇城区连续实施盗窃手机、手机卡十余起,涉案金额20000余元。
嫌疑人陈某、王某飞、田某浩、许某辉在明知贩卖的手机卡会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将盗窃所得手机卡全数贩卖给“上线”刘某。办案民警循线追击,将刘某于次日抓获归案。
田某浩、陈某、许某辉、王某飞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人刘某因非法买卖手机卡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大市民请不要随意外借手机、手机卡,并嘱咐佩戴电话手表的孩童不要外借电话手表。
如发现手机卡丢失请第一时间联系运营商进行补卡或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