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资讯 隆回县关于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工作的通告(2022.11.10)

隆回县关于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工作的通告(2022.11.10)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1/11 10:18:57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周边县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防线,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工作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人员(车辆)管控
1.非必要不离隆。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备案制度。居民确需外出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村(社区)申报批准,工作人员离隆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时向目的地报备后,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隆。对离隆人员返程的,参照入隆人员管理。
2.非必要不入隆。倡导非必要不入(返)隆,严格落实“入隆先报、入隆即查、入隆即检、入隆即管”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入(返)隆的,提前3天在健康码入湘报备程序上报备,并电话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其具体行程和到达时间地点,经村(社区)初核、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县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入(返)隆。严禁未事先报备批准的人员和车辆入隆。
3.严格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控。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确需入(返)隆的,收(发)货单位应提前1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初审,经县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审批同意,交通健康服务站严格查验审批情况、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等,核实无异常情况后予以放行。
4.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隆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返隆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隆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入隆人员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全面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个人自我管理责任。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入(返)隆人员和离隆人员严格把关,做到入(返)隆人员全程闭环管控到位。收(发)货单位要对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全程陪同、监督闭环管控到位,主管部门全程监管到位。个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三、主动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微信群、商会群等方式,对来(返)隆、离隆人员管控政策进行点对点宣传,做到人民群众入脑入心。广大居民朋友要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外出、返隆主动报备。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员,主动向在外经商务工的亲朋好友宣传好当前的政策要求。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1日零时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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