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呈报的《关于隆回县金石桥镇迎宾大道(金石大道-金南路)道路工程审批的申请书》、《关于隆回县金石桥镇迎宾大道(金石大道-金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7-430524-04-01-892204。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金石桥镇迎宾大道(金石大道-金南路)道路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金石桥镇金南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迎宾大道(金石大道—金南路)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788m、路幅宽度为32m,设计速度40km/h。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综合等工程(含原道路拆除、新建护栏及挡墙等附属工程),全线标志标线,主路口设置信号灯、电子警察、电子监控等。
五、项目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992.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29.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5.62万元,预备费用237.76万元,征地费用300万元。资金来源为:新新高速金石桥出口匝道部分建设资金1000万元,金石桥镇财政自筹3992.85万元,县财政不配套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1年,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
八、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九、依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23〕18号),政府投资项目(包括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专项债项目等)均应落实以工代赈要求。
十、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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