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59呼北高速湖南省新化至新宁段工程(荷香桥镇)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由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的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2015)第11条之规定,现将G59呼北高速湖南省新化至新宁段工程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单位名称: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G59呼北高速湖南省新化至新宁段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G59呼北高速湖南省新化至新宁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13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21)79号)。
拟使用林地面积:51.2468公顷
被占用林地所有权单位名称:隆回县荷香桥镇复元村6.6274公顷、郭家冲村4.7406公顷、横冲村2.2494公顷、江东村5.3536公顷、九牛坳村4.1741公顷、栗山村1.3795公顷、罗家凼村8.1213公顷、泰源村2.7243公顷、塘冲村5.9332公顷、塘家山村2.2999公顷、田中村5.3966公顷、铜盆村1.6546公顷、岩门前村0.5923公顷。
拟使用林地地类:乔木林地45.3357公顷、竹林地0.1073公顷、特殊灌木林地5.7859公顷、采伐迹地0.0179公顷。
公示起止日期:2021年10月13日一2021年10月18日
本行政许可事项利害关系人如有听证要求,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内向隆回县林业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在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有其它疑惑或问题,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
隆回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739-8232976
隆回县林业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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