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的“提审”,小孩一句话锁定嫌疑人
因为我以前在刑侦大队干技术,很少参与审讯,对审讯没底,但现场旁边没人,只有自己强上了。
我要校长把刚才那个小朋友叫来,校长很惊讶。说:谁呀,就刚才那个。我说是的,带她来问问,校长说太小了,不可能,你喊她干嘛。受害人凡某也一直觉得不可能是她。
我把小女孩喊进来单独的办公室,就和小女孩聊天,一聊,小女孩说,前天下午来学校上课,可是老师说下午不要上课。我心里一计算,前天下午,不是25号下午么。
下午?我又问她:下午你们是什么时候上课,
她说:下午两点。
(这时,我心里基本确定是她了,刚好监控时间显示是25号14:35分),
现在就是如何让她把自行车交出来,毕竟七八岁的小孩以教育为主,免得对她以后产生影响。
略施小计,小孩委婉的交代车辆位置
我知道现在是如何让小孩交代出自己的错误,对小孩审讯是一种微妙的感觉,一怕伤了她心,二怕她撒谎,一旦小孩反抗审讯就是谎话连篇。
略施小计,我跟他聊了片刻,说:只要你说出去车子的位置,我不会告诉你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听的,也不会告诉你老师听,更不会告诉你同学听,就说警察叔叔找你,是你爸妈给你带来了一个礼物,好吗?我和你拉钩。
小女孩果断的伸出了小手和我拉钩,我们俩拇指都对不上,可想而知,这小孩有多小。
当她伸出手时,我知道有戏了,高兴极了。
我接着问:你知道自行车在哪里吗?
她说:我没拿。(她望着我,和开始那个眼神一样)
我问:我不是和你说了,不会告诉你爷爷奶奶听的,我们不是拉过勾了。
(这时我看着她的眼睛,早已哭了)。
她沉默了,低头说:我没拿,我真的没拿,但我看到有台一模一样的自行车在东方红小学门口。
我大喜,连忙拉着受害人凡某说,走走走。受害人凡某说去哪里,我说找到了,在东方红小学门口。受害人很疑惑,但对我的话很信,带着女儿去找了。
我交代了校长,不要把这件事扩大化。
当我交代了事情后,再次找到受害人凡某,他欣喜若狂般地告诉我:女儿丢失的自行车在东方红小学门口果然找到了!谢谢警察、谢谢神探!
小诗看到失而复得的自行车,喜极而泣,对我伸出大拇指,眼神里充满了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