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10人被曝光!涉及六都寨、
罗洪、桃洪、滩头、三阁司、七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以下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被本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向社会公布。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已由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惩戒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高消费等方面,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规避执行的行为,请向本院举报,本院将依法作出处理,如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39-8181375
1.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一、限制(在全国范围内)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二、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三、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四、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五、禁止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重要职务;
2.如何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被执行人如全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可向相应的执行法院申请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其信息。
3.严重的后果有哪些?
被执行人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不如实报告财产信息,可能会被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
4.欢迎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拨打曝光信息上的相应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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