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中央时代广场外联合执法,对县城城区非机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雨棚雨伞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要求没收一名女子两轮车上非法加装的的遮阳雨篷时,遭到了该女子的强烈反对。最终,交警将遮阳雨篷没收。
上午八点半左右,一名女子骑行一辆带有遮阳雨篷的电动车,出现在执勤交警的视线之中。一看到交警的身影,该女子立即停了下来,将遮阳雨篷拆除后放在车上。路过执勤点时,交警将其拦下,要求没收该女子的遮阳雨篷。女子情绪激动,强烈反对,并在路边与交警僵持了近半小时。
安岳公安提示广大市民: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广大网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
整治行动开展至今,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各交通路段来回巡查,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雨伞雨棚、不戴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大量减少了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安岳交警再次呼吁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考虑,为了道路更顺畅、事故少发生,请配合整治行动自行拆除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棚)。
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
一、由于遮阳伞面积较大,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就容易发生剧烈的摆动,容易发生侧翻,引发交通事故。
二、加装遮阳伞,车体面积也就扩大,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的发生率,所以也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
三、驾驶员视角受到限制,扩大视觉盲区范围,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的问题,同时会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
四、影响了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驾驶快速避险。
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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