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回县爱婴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因营业区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且逾期未改,被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款叁仟壹佰元整。
7月24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爱婴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托育中心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托育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8月11日,大队在开展整改火灾隐患“回头看”期间发现,该托育中心仍未在要求期限内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调查取证,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该托育中心行政处罚。
消防救援部门提醒:社会各行各业要提高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及个人,消防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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