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周旺镇中队中队长艾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邵阳市纪委监委指定,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周旺镇中队中队长艾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艾喆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多次私自出境赴澳门参与赌博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近亲属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艾喆身为党员干部、公安干警,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和使命,毫无纪法意识,贪欲膨胀,大肆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耻,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隆回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艾喆开除党籍处分;由隆回县监委给与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艾喆,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邵阳县人,本科文化,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至2005年1月,任洞口县公安局干部;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任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干部;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科员;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任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副中队长;
2014年8月至2018年9月,任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
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任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四级警长);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任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门前中队负责人(三级警长);2021年1月至今任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周旺中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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