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袭警罪”,新罪名单独设立,备受社会关注。有些人一喝“大”就闹事,酒醒了却追悔莫及。8月8日,隆回警方处置一起暴力袭警案,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丁某华
2021年8月7日凌晨1时许,花门街道办事处木山村村民黄某文开车回家时,发现一醉酒男子躺在离其家不远的马路中间,满身酒味,黄某文立即向花门派出所报警。花门派出所副所长龚中华带领辅警胡文明等赶至现场。
在核实醉酒男子身份时,醉酒男子丁某华极不配合,并扬言要砸车打人,后又继续躺在马路中间。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遭到丁某华拒绝,并对执法民辅警进行殴打,又将辅警胡文明右大腿咬伤。在带回派出所途中,丁某华不断用脚踢控制他的民辅警,又在执法办案区大闹。
犯罪嫌疑人丁某华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袭警罪,现犯罪嫌疑人丁某华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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