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宁县市场监管局现就征集医药领域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线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1.医药企业在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2.医药企业在流通环节使用票据、虚构业务事项以及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3.医药企业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
4.假借科室宣讲会等方式,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二、征集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三、受理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拨打0739-4822447市监局办公室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等方式,客观如实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我局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受理邮箱:59817927@qq.com
邮寄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曾家巷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股室:新宁县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特此公告。
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