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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查处一起“换零钱”诈骗案

新宁公安 2023/4/27 9:46:44

随着移动支付的盛行,现金的使用机会越来越少。“鬼手换钱”等违法犯罪手段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大家千万不要放松警惕。

近日“换钱”骗术披上“新外衣”以支付宝换取微信零钱的骗局出现在新宁,短短几天就有多家商户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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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上当受骗

案件信息

4月23日,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女士报警称:因为帮人“换钱”被骗了1000元。接警后,金石派出所办案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

通过对现场的走访调查,办案民辅警很快掌握到违法行为人的体貌及行为特征,经过对线索的抽丝剥茧,违法行为人的身份渐渐浮出水面。民辅警顺着线索确定其活动规律后,迅速出击,于23日晚将违法行为人徐某政抓获归案。

经了解得知,李女士系某宾馆前台员工,4月22日徐某政到宾馆前台找到李女士,假意购买商品,付款时却以微信未绑定银行卡,无法将支付宝的钱转到微信支付里,现急需用到微信支付为由,希望李女士帮助其将支付宝内1000元通过对换的形式“转移”到微信支付。

由于平时经常有人换钱,见男子表现得如此真切和诚恳,李女士不疑有假,就用微信转账给徐某政1000元。然而收到钱的徐某政假意扫码后以网络信号不好为由,诓骗李女士会延迟到账。李女士信以为真,直到徐某政离开一段时间后,没有收到钱的李女士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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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违法行为人徐某政待业在家,由于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一时鬼迷心窍便想到以“换钱”为手段实施诈骗。1月以来,徐某政先后多次利用“支付宝或微信转账换钱”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

目 前
徐某政因诈骗行为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1、在进行网络支付等涉及钱财的操作时,应多留个心眼,提高警惕,要注意当面确认收款;

2、遇有陌生人提出转账、换钱等要求时,不要盲目轻信;

3、一旦发现受骗,应保留转账记录及相关证据立即报警。

图文来源:新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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