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一男子烧茅草,引发
森林火灾,被刑事拘留!
2021年1月18日,隆回县森林公安局接报警称:花门街道八一村小望岭山场发生山火。接警后,隆回县森林公安局花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指认现场
经查明:花门街道八一村五组村民胡某于2021年1月18日14时许在小望岭山场烧旱土的茅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80余亩,涉嫌刑事犯罪。1月18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2020年10月1日,隆回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隆回县人民政府禁火令》,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为全县森林防火期,全县所有山林及距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禁止上焚烧纸、烧香点蜡烛,烧田埂、稻草、桔梗、草皮灰、树叶等可燃物等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保护好隆回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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