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桃洪中路段开展道路事故预防“冬季攻势”行动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湘ED***17四轮电动车,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执勤民警示意其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言辞闪烁,以为驾驶四轮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告知王某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向他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无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隆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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