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漏网之鱼”的认罪认罚案件
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0/4/18 19:55:04
隆回一恶势力团伙,殴打、恐吓、威胁…终于栽了!
法院使用“云上法庭”视频开庭
为协调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结要求,隆回法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漏网之鱼”的认罪认罚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范某甲、范某乙、范某丙等隆回县桃洪镇紫阳本地人,认为只要是紫阳的工程,他们都可以参与,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揽工程,为非作恶,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被告人肖某明知范某甲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仍参与其中,共同实施了2015年9月13日在巴黎新城工地殴打他人和2017年11月27日为强行入股巴黎新城4号工地土方工程而持“管铩”等凶器殴打、威胁、恐吓被害人李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为排挤外地混凝土企业进入隆回市场,被告人肖某结伙打砸外地车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0682元。
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隆回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上从简处理,在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量刑建议的意见,核实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后,对法庭调查予以简化。法庭辩论主要围绕主从犯和恶势力成员的认定问题进行。因控辩双方对本案是否涉恶争议较大,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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