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公安局自今年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刑事拘留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偷越国(边)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人员288人,现将打击惩处情况分批予以公告:一、打击惩处因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电话卡(以下简称“两卡”)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谭某平(男,22岁)等42人。二、打击惩处因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参与诈骗犯罪活动从中牟利,涉嫌诈骗罪嫌疑人王某友(男,23岁)等16人。三、打击惩处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依然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给予他人转账、取现,从中牟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曾某(男,36岁)等12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严厉警告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分子,即刻收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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