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整顿深入推进,隆回县公安局花门派出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充分发扬“三牛”精神,苦干实干,连续破获四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华、丁某前、阳某伟,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2019年11月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在滨江国际工地上的工棚内盗窃了阳某超一台VIVO手机;2019年11月3日,刘某华又在江语城项目部的办公室内盗窃了魏某发的一台锤子手机,价值2200余元。2021年4月27日,民警在工业园附近的家中将刘某华抓获。经讯问,刘某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我局刑事拘留。2021年4月16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丁某前在隆回县花门街道总站建设银行后面一民房六楼郭某香的租房内盗窃了800元现金和一台蓝色的手机。2021年4月27日,丁某前在山界金龙村的家中被民警抓获。经讯问,丁某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我局刑事拘留。
2021年4月21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阳某伟在古月网吧将隆某华放在电脑桌上的一台OPPO手机盗走。2021年5月6日,阳某伟在总站附近被民警抓获。
经讯问,阳某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来源:隆回公安)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宁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