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4/3/16 15:33:56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端梅、刘松柏、刘双峰与被执行人邓飞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邓飞,男,1993年8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隆回县横板桥镇同福村5组29号,身份证号码:430524199308045299,未履行标的:511602.8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由本院顺利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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