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责任感,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所应聘职务情形的。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隆回县人社局3栋一楼103室,咨询电话0739-8632118。
3.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毕业证原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现场初审后,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核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等部分组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应聘书记员岗位需进行电脑速录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隆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考试、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至满额。
(七)试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拟招聘人员与隆回县隆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司派遣至隆回县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聘用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或违反本院规章制度的,一律辞退并依法依规处理。
四、工资福利
(一)试用期满合格被正式聘用的法官助理年薪为60000元(该金额含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所有福利);提供三餐,饭补300元/月;出差、加班补贴另算。
(二)试用期满合格被正式聘用的书记员基础工资2000元/月;绩效奖金在年底考核合格后按工作月数另行发放;劳务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费用;提供三餐,饭补300元/月;出差、加班补贴另算。
(三)试用期满合格被正式聘用的行政人员基础工资为:大专2600元/月,本科2750元/月;绩效奖金在年底考核合格后按工作月数另行发放;劳务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费用;提供三餐,饭补300元/月;出差、加班补贴另算。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隆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隆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9-818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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