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包片,抽调委机关、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干部负责对46个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级部门综合采用现场督促、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动员部署、研究方案、组织实施、总结完善等阶段相关工作的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九个严禁”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确保我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风清气正、有序顺利。
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九个严禁”要求
1.严禁散播不利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言论,出现干扰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行为。
2.严禁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
3.严禁诬告陷害或者诽谤中伤他人。
4.严禁出现不服从组织分配、安排的行为。
5.严禁乘机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乱发钱物。
6.严禁漠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在改革期间中断或拖延为民服务。
7.严禁在改革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擅离职守、失职渎职。
8.严禁突击花钱、转移财务、虚增债务、侵吞“三资”等违法违纪行为。
9.严禁以任何借口和名目转移、隐瞒、变卖、变动、侵占公有房屋、办公设施、山林、果园、鱼塘等集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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